20161028【新聞稿】「尊重多元性傾向 扭轉治療嚴重觸法」同志人權守護記者會(含各代表發言稿及各學會聲明)

尊重多元性傾向 扭轉治療嚴重觸法

同志人權守護記者會

新聞稿

時間:2016年10月28日 (星期五) 09:3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主辦單位:林靜儀立委國會辦公室

與會人員:

▲中央/地方行政單位代表:

諶立中 |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

黃純英 |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士

王惠娟 | 台中市府社會局婦少科股長兼性平會幹事

李彥陵 | 台中市府衛生局業務承辦代表

▲醫界代表:

顏正芳 | 高雄醫學大學精神科教授

徐志雲 |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精神科醫師支持婚姻平權連署發起人

希雅特·烏洛 | 台灣精神科專科醫師/精神科醫師支持婚姻平權連署發起人

黃璨瑜 | 高醫性別研究碩士/精神科醫師支持婚姻平權連署發起人

▲民間組織代表:

杜思誠 |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政策推廣部主任

陳小恩 | 「微光計劃」發起人/同志基督徒

※本文下方有各代表的發言稿,以及各學會的公開聲明。

★09:30-09:35記者會說明與引言(林靜儀立法委員)

  09:35-09:40台中市政府針對性平案決議說明(代表)

  09:40-09:50個案經驗表述(同志熱線/微光計劃)

  09:50-10:00精神科醫師支持婚姻平權連署代表發言(徐志雲 希雅特·烏洛 黃璨瑜醫師)

  10:00-10:05精神科醫師補充發言(顏正芳醫師)

  10:05-10:10衛福部回應訴求

  10:10-10:15記者會總結(林靜儀立法委員) / 聯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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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不是病 不需要治療

   「我終於知道上帝為何沒有醫治巴比,因為他根本沒有病」--電影《為巴比祈禱》

    臺中市政府年初接獲民間機構投訴案件,直指有醫護人員以同性戀(多元性傾向)為病,診斷並進行「扭轉性傾向治療」或向當事人表明,若不改變即無法治療或不能痊癒,致其身心受創。因次,台中市第三屆第三次性別平等委員會於06月15日函文衛福部建請將《醫事法》第28條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中增列「同性戀扭轉(迴轉)治療」,正式宣布關於性傾向之治療違法。

    長期關注同志權益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表示,這類違反醫療行為的「扭轉性傾向治療」案件在台灣並非少數,也不單是在台中市發生。全台灣現在有部分以「健康」或「輔導」為名的宗教團體組織或醫護人員仍建議個案或其家屬接受迴轉治療(扭轉性傾向)。

精神科醫師站出來 共同捍衛同志人權

    自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精神疾病診斷列表早已去除同性戀傾向;世界衛生組織也已將同性性傾向視為人類性行為的正常展現(WHO, 1992);在國際疾病分類和美國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這兩個主要的疾病診斷和分類系統,也已不將同性性傾向、性吸引、性行為和性別認同少數者視為病態(WHO,1992; APA,1973)。2013世界醫師會通過〈多元性傾向聲明〉譴責因性傾向的各種形式污辱、定罪與歧視;「扭轉性傾向之治療」不但無實證基礎,更惡化相關族群的自殺率。今年(2016)世界精神醫學會更發出聲明主張現代醫學已經不再視同性性傾向和性行為是病態。世界精神醫學會確認:企圖改變性傾向的「治療」都是缺乏科學療效的,而且強調:這些所謂「治療」會帶來傷害和不利影響。

    台灣兩百餘位精神科醫師也發起聯合聲明,本日與會該連署的發起人代表精神科醫師表示:「近日同志婚姻議題在台灣社會受到熱烈討論,為了澄清大眾對多元性別族群可能的誤解,身為精神科醫師,我們有社會義務提供具有科學證據力的共識與觀點。並以專業立場再次聲明,非異性戀 (non-heterosexuality) 之性傾向、性行為、認同、以及伴侶關係,既非精神疾病、亦非人格發展缺陷,而是人類發展常態多樣性之展現。」並嚴正反對基於假設非異性戀為精神疾病或偏常狀態、或是認為案主應當改變其性傾向或性別認同之觀點,而進行任何「矯正治療」或「轉變療法」。

    這星期與尤美女立委等共同力促《民法》修法與同志婚姻平權的立法委員林靜儀表示:「2013年世界醫師會已經對於所謂的『轉化』或『修復』療法提出譴責,甚至倡議此類『治療』的發起會員及早期領導人在2007年發表正式道歉演說,並承認錯誤向受害者致歉。同性戀從精神病除名已有26年的歷史,先進國家也都已明文禁止公私立醫療保險機構支付所有『性傾向扭轉治療』療法和療程。為保障同志人權,在台灣更不應允許民間以醫療或民俗療法等任何形式進行『性傾向扭轉治療』。與時俱進,要求衛福部應將對性傾向進行的『扭轉治療』增列為《醫師法》第28條之4第1款『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項目中,以保障同志人權。」

*記者會聯絡人:林靜儀立委國會辦公室 王信允先生 02-2358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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