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3【發言稿】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因應數位時代,啟動性別平等教育2.0」公聽會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因應數位時代,啟動性別平等教育2.0」公聽會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副秘書長 彭治鏐

發言稿

 

開會時間:2024/12/23(一)09:00
開會地點:群賢樓101會議室

一、師資培育納入性平教育為必修課程,應完備的規劃與期程?在現場教師及相關資源尚不夠完備之前,是否有其他方式可立即協助校園性平教育(例如引進外部師資或資源等)?

根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於2023年發布的《台灣國民小學「全面性教育」落實情形檢視報告》,1124位受訪的小學老師,在師資培育階段時有61.7%沒有修過性別教育課程、在職進修時期也有54.9%沒有修過性別教育課程。另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於2021年發布的《2020台灣同志(LGBTQ+)學生校園經驗調查報告》,在1226位受訪的同志國高中職學生裡,也發現有68.6%曾聽過學校教職員發表恐同言論,74.0%曾聽過學校教職員發表對性別氣質的負面言論。目前無論師資培育或在職進修,都相當缺乏性平教育課程,讓教師與準教師難以獲得性平相關知能,特別是LGBTQ+相關議題的知能,難以回應同志學生在校園中的需求與處境,甚至反而讓同志學生因教師的偏見言論而受傷。

建議:
1. 性別平等教育應該列為師資培育的必修科目。
2. 在教師的在職進修課程中,應增加LGBTQ+相關主題的課程,並建立成效評估機制。

二、在性平教育內容上,目前課綱、教科書及教學資源等有何問題,如何改進?如何推動及發展多元全齡的性平教育(特別是學齡前幼兒園階段的師資及內容)?

現行108課綱有規定國中小性平教育內容應包含「不同性傾向的基本概念」、「不同性傾向的尊重態度」。但根據行政院於2023年發布的《我國多元性別(LGBTI)生活狀況調查報告》,該調查中的29歲以下受訪者在國小至高中階段「學校沒有教」多元性別相關議題的比例,達25.6%(20-29歲)、17.6%(15-19歲),「學校有教,正面跟負面的角度都有」的比例,也達28.9%(20-29歲)、15-19歲更增加到33.3%。實際檢視國中小教科書裡的性平教育內容,便可發現多仍以打破性別刻板印象為主,或是教導青春期發育相關知識、談性侵害性騷擾防治,缺乏課綱規定的學習不同性傾向之內容。同時,教科書內文與插圖對家庭的描述也仍多僅呈現異性家庭、核心家庭,提及多元家庭時僅描述跨文化家庭,迴避同志家庭。
學齡前教育部分,2023年開始實施的《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定教保人員須接受每兩年3小時的性平必修課程。然在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實務工作中,已多次聽聞幼兒園對同志家庭家長與孩子的不友善對待。

建議:
1. 中小學課程應確實按照108課綱,納入認識不同性傾向的內容。
2. 教育主管機關應要求與督促教科書編撰者落實課綱,真實呈現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與家庭的多元樣貌。
3. 教育主管機關應積極協助將LGBTQ+議題納入各教學領域中,發展可供教師使用的教材資源與教案示例。
4. 教保人員之性平課程的主管機關應加強監督,並在課程中納入同志家庭的觀念。

三、如何從情感教育等面向上,貼近臺灣男性成長經驗及需求,發展性平教育?

現行的校園性別事件,雖然對於雙方為學生之案件強調以「教育輔導」理念出發,但在實際的調查過程與後續行政程序中,行為人學生(被通報的事件中多為男孩)的主觀感受常多有「自己做錯事,所以被處罰」,從最常見的被記過,到曾有學校性平會的「教育輔導措施」決議內容有要求行為人「罰抄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條文文字」,都明顯可見懲罰的意味。實務中,也多曾聽聞男孩被當作事件中的疑似行為人,卻在調查過程中被過度「有罪推定」,因而對性平教育、性平相關議題相當反感。

建議:
1. 教育主管機關應積極投入資源,發展從男孩主體成長經驗出發而設計的性平教育內容與教學教材資源,進而透過現行的性平教育輔導機制,協助教師將男孩的成長經驗與需求內入性平教學內涵中。
2. 教育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視校園性別事件對行為人的「教育輔導先行」實際情況,可針對曾進入過校園性別事件流程的男學生行為人(無論調查結果成案與否),進行質性或量化的研究調查,了解男孩在相關流程程序中的經驗與真實感受,進而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

四、目前教學現場實施性平教育,還有哪些困境?如何解決?

從熱線的《2020台灣同志(LGBTQ+)學生校園經驗調查報告》裡的不同面向調查數據可發現,對同志學生來說,學校仍不是一個安全的空間,對同志的騷擾、攻擊、偏見言論仍相當常見,同志學生也缺乏來自學校政策、學校主管與教職員、學生社團的支持。學校的空間(如廁所、宿舍)與制度(座號、制服)也仍普遍採用男女性別二分的設計,跨性別學生難以適應與使用。校園中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也多以異性戀學生為預設,未能回應LGBTQ+學生在性與情感教育中的獨特需求與處境,讓其大多只能自行摸索、跌跌撞撞學習。校園性別事件部分,有許多 LGBTQ+ 學生遇到教師在課堂上講出歧視同志的言詞,但不敢向校方提出校園性別事件的申訴;或是在事件調查過程中,遇到教職員與調查人員探問、質疑其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難以理解 LGBTQ+ 學生進入程序後的被迫出櫃壓力,形成進入程序後的二度創傷。

建議:
1. 教育部應定期每幾年進行一次全國性的LGBTQ+學生實際校園經驗調查,以此調查結果為基礎,做通盤性的LGBTQ+學生政策規劃與推動。
2. 規劃與監督高中職以下學校的校園反霸凌政策,在各校的反霸凌騷擾之政策與作為中,積極性地標示出針對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與性別認同等個人特質的反霸凌。
3. 檢視高中職以下學校的各校校園政策、校規與管教學生作為,修正針對LGBTQ+學生具有歧視與敵意效果的政策、校規與作為,特別是要求傳統性別二分的校規與作為。
4. 制定政策檢視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性平研習及進修的實際成效,並要求校長與一級主管、教官必須實際參加針對LGBTQ+學生處境的研習進修。
5. 制定具體政策保障教師的教學自主權,及保障有能力與意願進行性平教育、性教育、LGBTQ+議題的校長、一級主管與基層教師。
6. 制定政策鼓勵且保障國高中職學生在校內成立討論性別平等議題的學生社團。
7. 積極投入資源,發展從LGBTQ+學生主體成長經驗出發而設計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內容,以及相對應的教學教材資源。同時,可透過學校輔導體系,邀請熟悉LGBTQ+情感教育與性教育的專家到校,提供諮詢給有需求的學生。
8. 針對校園性別事件:積極提升調查人員對 LGBTQ+學生特殊處境的理解,並擬定調查人員申訴與淘汰的篩選機制,減少二度傷害的機會。同時,不論在前端通報或是後續調查程序中,都應提升相關人員的「多元性別敏感度」及「創傷知情」的意識,避免在 LGBTQ+學生遭遇二度傷害、無法信任求助管道,導致系統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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