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4【新聞稿】跨國同婚等三年,政府應立法保障跨國同婚並立即確保家庭團聚權 民團記者會

 

 

台灣即將迎來同婚合法三週年,然而同志結婚權利至今仍不完整,跨國同性伴侶僅因伴侶來自同婚未合法的國家,就無法順利在戶政單位登記結婚,目前僅能夠透過司法訴訟爭取結婚權利。全球疫情蔓延之下,跨國伴侶的處境更為嚴峻,亟待政府提出解決方案,讓飄洋過海的愛落地成家。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及四對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於今日(2022/5/4)舉辦記者會,共同呼籲政府在同婚即滿三週年的此刻,除了應加速跨國同婚法制化的速度,更應在跨國同婚尚未法制化之前,保障跨國同性伴侶的「家庭團聚權」。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跨國同性伴侶需要透過各種簽證才有辦法相聚,在疫情之下家庭團聚權對於跨國同性伴侶而言非常關鍵,因此伴盟與眾多性別人權團體共同發布聯合聲明,聲明也已得到45個不同團體共同連署。

本次聲明包括四大訴求:合法在台生活的跨國同性伴侶不再被迫出境;在國外已登記結婚或伴侶,或已在我國戶政進行同性伴侶註記者,應開放依親居留;未能在其他國家結婚或登記伴侶的跨國同性伴侶,至少應開放伴侶來台探親;針對有人道需求的伴侶(包括:生病、奔喪、戰爭、政變等),應積極提供援助,協助其盡快來台。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從2021年三件高等行政法院跨國同婚勝訴案,到今年二月監察院鏗鏘有力的調查報告,再再顯示跨國同性伴侶被剝奪了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所賦予的結婚權與組成家庭的權利。在修法完成前,政府部會應以行政措施或其他方式先行放寬依親居留、探親及人道緊急救援等相關配套。

台菲同性伴侶當事人 Joyce 與伴侶已經相戀八年,共同在台灣生活將近五年。先前國際航班已經復航,兩人曾面臨被迫分離的困境,所幸透過移民署近期基於人道考量的境管措施才能暫時留下來。然而 Joyce 表示該措施可能隨時會改變、更不是所有跨國同性伴侶都能適用,因此懇切呼籲政府讓想留在台灣的跨國同性伴侶,在正式修法前都能透過個案救援方式安穩留在台灣生活。

台陸同性伴侶當事人 Lois 跟伴侶在一起將滿16年,兩人已在美國結婚,然而台灣卻不認可兩人在美國結婚登記的效力。Lois 的伴侶不得已僅能用學生簽證留在台灣,然而學生簽證總是有到期的一天 ,因此盼望政府能讓伴侶透過依親簽證來台,讓跨國同性伴侶安穩地經營共同生活,而不是讓人民透過各種短期簽證暫時團聚、長期還是必須忍受分離的不安與痛苦。

台日同性伴侶當事人 Andrew 表示,許多國家皆會提供跨國伴侶情侶簽證,讓疫情期間分隔兩地的伴侶能夠相聚,然而台灣卻無相關措施,使得眾多跨國同性伴侶被迫分離、甚至因此分手。 Andrew 呼籲政府考量人道需求,讓長時間無法見面的跨國同性伴侶可以探親名義來台見面。

台烏同性伴侶當事人 Joe 與伴侶已在台灣完成同性伴侶註記、並在美國進行結婚登記。由於戰爭原因,Joe的伴侶目前受困於烏克蘭,戰爭爆發後 Joe 時刻擔心伴侶的安危,兩人曾多次聯繫府院希望透過依親方式讓伴侶入境,然而最後都遭到拒絕。Joe與伴侶的共同心願是,希望政府真正看見跨國同性伴侶的困境,不要再出現下一對被迫面臨生離死別的家庭。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表示,眾多跨國同志家庭無法在台灣受到保障,在找工作、尋求醫療照護等權益上都屢遭困難。法制化需要非常多討論,然而民間團體非常願意與政府一同協商如何開展救援行動,並依據個案身份條件開展救援措施,讓跨國同性伴侶及跨國同志家庭能在台灣安心生活。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表示,民間團體理解跨國同性伴侶的困境涉及多個部會,疫情下的境管措施也十分複雜,但團體仍期望透過與有關部會共同討論,提出相對應的措施或是簽證方案,盼望在政府完成跨國同婚法制化工作以前,針對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提出個案救援方式,不再讓當事人面臨被迫分離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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