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xiaodu 在 週一, 2023-05-15 12:32 發表 撰稿:彭治鏐(夜盲) 新南威爾斯州反歧視委員會(Anti-Discrimination New South Wales)是隸屬於新南威爾斯州州政府的一個機構,是根據該州1997年通過的反歧視法而成立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推動該州的反歧視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提供諮詢、調解投訴事件、增進對反歧視的意識與認識、針對反歧視提供州政府建議等。機構內部主要有三個部門:申訴部門、法律部門與行政部門,申訴部門人事規模最大,約有30人,主要工作便是在接受、處理民眾的申訴案件。 在和委員會執行長與其同仁的簡短一小時交流中,我們得知澳洲身為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與各州州政府有著各自的綜合性反歧視法、不同面向的反歧視法(例如:針對身心障礙者、種族、性與性別的反歧視法)。新南威爾斯州的綜合性反歧視法算是相當早期便通過的法律,因此在今日有時便會出現一些涵蓋內容與法律適用上的爭論,反而較晚期通過的塔斯馬尼亞州、維多利亞州的綜合性反歧視法,運用狀況比較好。執行長不可諱言地說,這也是新南威爾斯州州政府需要再努力改善之處。不過民眾在申訴歧視案件時,也可以視案件狀況來決定是要選擇向州層級申訴、還是向聯邦層級申訴。 同時因為該州的人口族群相當多元,在傳遞資訊與提供申訴服務上,州政府要求委員會必須確保對多樣語言群體、身障群體提供服務時的可近性;因此本機構的網站上共有22種語言(其中包括繁體中文),民眾在進行申訴時,也不需要使用英文,機構有提供口譯服務,網站上的填寫申訴歧視案件表格,也有各國語言的版本,便於民眾使用。 而根據該州的相關反歧視法,符合歧視事件的要件,共有兩者:一是符合某種歧視(歧視、性騷擾、詆毀與迫害),二則是符合相關場域(工作場所、教育場所、提供商品與服務的場所、提供住宿的場所)。民眾提出申訴後,委員會便會找雙方進行調解;若無法調解,就會進入民事訴訟,若判決結果歧視成立,最高可賠十萬元澳幣(1澳幣約為22台幣)。然而若是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HIV感染狀態而威脅特定群體或煽動對特定群體的暴力行為,則屬於刑事上的仇恨攻擊,會轉交由警方處理。 本機構除了接受民眾的歧視申訴之外,同時也持續提供州政府推動反歧視的政策與工作建議;此外也透過各種數位管道與平台,提升民眾的反歧視意識與教育民眾如何進行申訴,舉例來說,透過社群媒體Linklin來針對雇主、企業與專業人士進行溝通與教育。 在交流的最後,我們也詢問到澳洲境內反歧視法與宗教自由間的衝突與爭論。執行長提到,這爭論與衝突已久,在先前澳洲爭取婚姻平權的時候,更為顯著,至今其實也還在持續中。目前在宗教機構、私立宗教背景學校,會有一些反歧視法的例外情境;而聯邦政府也正在起草一個法律草案,想針對私立宗教學校,規範其可以教宗教思想,但不能歧視學生。而回頭看台灣的國內狀況,近年政府正在討論擬定一步綜合性的反歧視法(平等法)的可能性,也召開多次與民間團體溝通的公聽會,在會議上確實可以聽見宗教團體對於該法的反對意見,主要的衝突便在於「宗教自由」。這項爭論在接下來這部平等法逐漸形成的過程中,勢必將越來越常聽見與看見。 新南威爾斯州反歧視委員會(Anti-Discrimination New South Wales)官方網站(繁中簡介):https://reurl.cc/yk21qq 澳洲反歧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