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世界注目台灣:荷蘭交流經驗_政府機構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 Ministry of Education
外交部與教育部如何做同志的議題!

副秘書長彭治鏐紀錄、資深研究員呂欣潔主持

一、機構簡介

2018/07/31(二)下午,我們到荷蘭中央政府的所在城市海牙(Den Haag),拜訪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教育文化與科學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and Science)兩個政府單位,透過接待我們的三位政府公務員之簡報說明與對話交流,對荷蘭LGBTI人權的歷史發展、國家政策方向與社會現況,有了進一步的深入了解。

二、參訪摘要及重點整理

  • 重要LGBTI人權政策推行時間:

荷蘭在1971年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並在1994年通過包含性傾向的反歧視立法《General Equal Treatment Act》,隨後於1998年通過同性伴侶的公民結合(civil partnerships),更在2001年成為全世界首個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的國家,給予同志結婚與收養的平等權利。

2014年通過《跨性別個人法(Transgender Persons Act)》,免除跨性別者變更法律性別的過往必須施行變性手術之規範,只需要一位專家的證明即可,自2014年至今,約有1900人變更性別。最近幾年,荷蘭政府則在調查與評估刪除官方文件上的性別欄(不顯示該文件持有者的性別)之可行性,例如在民眾持有的大眾運輸交通卡上,不顯示性別欄。

  •  LGBTI人口:

根據The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Sociaal en Cultureel Planbureau, SCP)每兩年進行的LGBT研究調查(LGBT Monitor),LGBT占荷蘭總人口的4至6%,荷蘭總人口數約為1700萬人,LGBT便在68萬至100萬人之間,其中跨性別約48000人、陰陽人約8萬人(即占總人口的兩百分之一,此包含本身尚未知情者)。而同性伴侶的結婚對數,以2015年為例,共有647對男同志伴侶結婚、748對女同志伴侶結婚,同年則有62912對異性戀結婚。

  • 提升社會接納度──國內LGBTI人權政策的重要目標:

儘管根據2016年的歐洲調查,荷蘭對LGBTI的社會接納度排名第二,僅次於冰島,不過在其國內的少數族裔社群,如摩洛哥裔、土耳其裔、索馬利亞裔內部,對LGBTI的接納度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因此,荷蘭政府仍將提升國內社會對LGBTI接納度,設定為重要的國家政策目標,主要透過以下三種策略來推動:與地方政府進行合作、與同志組織建立合作夥伴、運用研究來監測社會的進展狀況。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學校中的多元性別教育,自2012年法令規定中學必須實施多元性別課程,荷蘭政府就與全國最大的同志組織COC合作,每年進行約1500堂的多元性別教育課程。另外也投注資源,在各地中學推動以學生為主體的GSA(Gay-Straight Alliances or Gender and Sexuality Alliances)社團活動,目前約有900間學校成立,創造校內的友善環境與氛圍。

  • 推動國際LGBTI人權:

LGBTI人權是荷蘭國際人權政策中相當重要的一環,主要有三個目標:同性性行為除罪化、減少對同志的暴力、增進社會接納度。荷蘭政府不僅參與聯合國、歐盟系統,在其中積極推動LGBTI人權,更是Equal Rights Coalition的創辦國家之一,目前此以國家為會員的國際組織,已有39個會員國,致力於推動LGBTI人權。而荷蘭政府在全球各地的大使館,不僅有機會能提供經費補助給予在地的民間同志組織,更經常提供安全空間(住所)與法律協助給當地的同志組織與同志社群。

三、參訪看見與發現

荷蘭中央政府針對LGBTI人權的努力,有許多值得台灣政府參考借鏡之處。首先,持續地運用國家資源,進行全國性的嚴謹LGBTI實證研究調查,以評估施政效果,並監測社會的發展狀況。而LGBTI對荷蘭政府來說,更不是所謂的「爭議議題」,而是抱持著多元而包容的立場,積極提升國內對LGBTI的社會接納度,在策略上與強而有力的民間LGBTI組織合作,形成夥伴關係,更看見學校教育的重要性,積極多元性別教育與友善的校園環境。荷蘭政府對LGBTI人權的重視,不僅在國內層次,也展現在國際外交層次。

不過在聆聽簡報說明的過程中,三位政府公務員也不諱言地提及荷蘭還有一些亟待努力之處,一是近年穆斯林移民/難民的增加,形成同志與穆斯林兩者議題在國內社會的衝突與不相容(此點也反映在同志難民、穆斯林同志生活處境的艱難);二則是近年調查發現仍有三分之一的荷蘭人民,無法接受同志伴侶在公共空間展現親密舉動,換言之,社會接納度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三則是根據ILGA Europe的調查,荷蘭的LGBTI人權狀況掉到全歐十名之外,反映荷蘭近幾年的LGBTI人權推動狀況,不如歐洲其他國家般有顯著進展。儘管如此,在我們聽來,三位代表政府部門的公務員能如此坦然說明國家現況的待檢討、努力之處,其實也相當值得台灣政府公務體系學習。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