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7【發言稿】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

20231207 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 發言稿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理事 高智龍

 

時間:2023年12月7日(四)09:00-17:30
地點:群賢樓101會議室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台灣於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雖然有良好的法源基礎,但在近20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推展之下,LGBT學生仍面臨許多困境。

根據本會2020年針對台灣1200多名就讀國中、高中、高職、五專(專一到專三)的同志(LGBTQ+)學生進行網路調查,可以發現同志學生的校園困境與影響如下:

一、校園中的性別偏見言論與騷擾普遍存在,且缺乏實質介入

本調查發現:41.9% 的填答者頻繁或時常在校內聽到gay 這個字被用來表示負面的意思。關於對性別氣質表現的負面言論,有超過36.4% 的LGBTQ+ 學生表

示,頻繁或時常在校園中聽到與性別氣質表現相關的負面言論。

62.1% 的填答者表示,曾因為自己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或性別氣質表現而遭遇言語騷擾(例如:羞辱、辱罵、嘲諷、威脅)。其中同志學生最常因個人的性別氣質表現,遭到不同形式的騷擾與攻擊(言語騷擾53.2%、肢體騷擾14.7%、肢體攻擊4.0%),其次是因個人的性傾向、 最後則是個人的性別。

超過三分之一(40.6%/36.7%)的學生表示,即時有教職員在場,教職員也從來不曾介入校園的恐同言論以及對性別氣質表現的負面言論。

超過三分之二(68.5%/74.0%)的學生指出,曾聽過老師、教職員或教官本人發表恐同言論以及對性別氣質表現的負面言論。

因此對同志學生來說,學校並不是一個令他們感到安全的地方。本調查發現: 35.6% 的填答者曾因為自己的性傾向,而在校內感到不安全; 24.4% 的填答者曾因為自己的性別氣質表現而感到不安全。

需要特別提出留意跨性別學生的校園困境,跨性別學生更容易遭遇負面校園經驗,例如:經歷程度較高、較嚴重的騷擾和攻擊較高;更可能被禁止使用符合其性別認同的廁所和更衣室;感到更多的不安全,並因此避免使用學校廁所、游泳池等性別二分的空間及設施,也較容易缺席校園活動。

二、同志學生普遍遭到騷擾,但不敢通報求助

當校內發生騷擾和攻擊時,《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學校系統要能夠有效地處理校園騷擾與霸凌問題。然而,曾經歷過騷擾或攻擊的同志學生,有超過一半(55.2%)不曾向教職員通報,主要原因包含:

  • 不認為老師或教職員可以有效處理這個情況(53.4%);
  • 和老師或教職員談論這些事件會對我造成情緒上的負擔(48.8%);
  • 不想要對老師、教職員或家人出櫃(48.5%)。

值得留意的是,有16.8%的填答者表示老師或教職員本人恐同/恐跨。

 

會有這樣的狀況,或許可以從同志學生的校園資源與支持不足的現況推論得知:包括:

一、來自學校教職員明確支持不足

不到一半(41.4%)的受訪者表示,在他們就讀的學校內有多位(6位以上)支持同志的教職員。只有略多於四分之一(27.6%)的同志學生表示,就讀學校的校長、處室主任抱持著支持的態度。

二、學校納入正面LGBTQ+ 議題的課程內容不足,正向且全面的性教育內容更是缺乏

只有少於一半(45.0%)的受訪學生接觸到納入同志的性教育,接收到和多元性別身分相關的正向資訊。但仍有近三分之一(30.9%)的LGBTQ+ 學生表示,在校內沒有被教導過任何和同志議題相關的內容;而超過四分之一(26.9%)的填答者則說,自己曾經被教導過與同志議題相關的負面訊息。

近十分之一(9.3%)的同志學生沒有在學校接觸到任何性教育課程,超過三分之一(34.9%)接受到了沒有納入正面同志主題的性教育內容。

三、校內反霸凌與支持政策宣導或落實不足,且多未納入LGBTQ+ 議題

超過三分之一(38.0%)的填答者表示,學校沒有或他們不確定是否有反霸凌、騷擾攻擊的政策;僅有十分之一(10.8%)的學生表示,就讀學校有反霸凌、騷擾攻擊的政策,且該政策有納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性別氣質表現。

另外,只有8.1% 的填答者表示,就讀學校有針對跨性別和非二元性別學生的支持政策與指引。

四、校園嚴重缺乏支持性的學生社團

只有8.1%的LGBTQ+ 學生表示,校內有LGBTQ+ 學生社團、性別友善社團,或是其他會討論同志議題的學生社團。

 

因此,針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教育主管機關,本會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定期進行全國性的LGBTQ+ 學生實際校園經驗調查

以此調查結果為基礎,做通盤性的同志學生政策規劃與推動,特別是:改善高中職以下學校的校園空間、學生與教職員對LGBTQ+ 學生的態度、校內性平會的運作功能,以及校內性平事件的通報、處理與輔導流程與成效。

二、修正高中職以下學校針對 LGBTQ+ 學生具有歧視與敵意效果的政策、校規與作為,特別是要求傳統性別二分的校規與作為。

三、制定政策檢視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特別是校長或一級主管,性平研習及進修的實際成效。

四、制定具體政策保障教師的教學自主權,及保障有能力與意願進行性平教育、性教育、LGBTQ+ 議題的校長、一級主管與基層教師。

五、制定政策鼓勵且保障學生在校內成立討論性別平等議題的學生社團。

六、規劃與監督高中職以下學校的校園中性別相關的反霸凌政策與作為。

 

若無法明確感受或看見校園中的同志支持資源(支持同志議題的老師、支持同志的言論、同志友善與肯認的政策及措施:明確反性別騷擾與性別霸凌的宣導與執行;對跨性別學生的就學支持等等),同志學生便難以確認校園的安全、在校園中現身,並且在遇到困難時願意相信並使用教育系統中的資源。

性別平等教育推行20年,也有一定程度的進展,但這些最基本的校園性別平等基礎長久以來卻是成效不彰,政府需要開始投注更多資源在這些基礎上,建造一個原本就該屬於同志學生的安全與平等的校園環境。最後特別提出對本次修法中《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欲加入「學生服儀管理」的法源依據,在服裝儀容管理一直是跨性別學生在學校的主要困境與壓力來源之一,故特別呼籲法條修正與相關準則需要納需考量跨性別學生的性別表達自由、身心健康的需求與身體自主權利,並且避免此法條成為各級學校以管理之名行限制學生或歧視之實的依據,期許此次的相關修法能還給跨性別學生一個更自在有尊嚴的校園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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