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志教育公投案 是中選會對社會進行最糟糕的反面教育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團體聯合聲明稿
中選會於昨日(4/17)通過反同公投三案,其中一項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對於中選會通過此剝奪學生受教權、違反教育專業理念,且有悖於性別平等教育精神的公投提案,我們感到無比震驚與失望!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共同提出三點說明與呼籲,期待喚起更多的討論與更深入的社會對話,讓性別平等教育能真正成為台灣社會進步的基石。
1. 同志教育不是單為同志學生而設的專門教育,而是培養孩子認識並尊重差異的公民素養教育
依據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12條:「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據此,學校有責任來打造沒有歧視及霸凌的性別友善校園環境,並提供相關教學內容,採取各項消除歧視的積極措施。因此,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中的同志教育,旨在教導孩子認識與理解多元的性別特質、性傾向與性別認同,進而尊重不同個體的差異。除了協助同志學生建立自我認同,同志教育更能使所有學生避免因不理解而產生歧視或霸凌,並進一步學習相互平等對待。此公投提案將同志教育誤導為同志養成教育,不僅混淆了同志教育的目的,更污衊抹黑製造錯誤印象,造成社會的恐慌與對立。
2. 從小就開始教育孩子對多元性別的理解與尊重,才能建立安全的校園環境與性別友善的社會
許多研究指出,對於性別或性傾向的霸凌,在國小階段就開始出現,於國中時期最為嚴重。此公投提案以適齡為名,反對國小國中階段的孩子接受同志教育,如此將剝奪孩子認識差異與學習相互尊重的機會,令國中小校園的性別霸凌更加嚴重,和友善校園的精神背道而馳。我們認為,唯有從小教育孩子理解並尊重不同的性別氣質和性傾向,才能避免因不了解而產生的歧視及傷害,進而建立性別友善的校園與社會。
3. 以公投決定教育內容,不僅罔顧教師教育專業,更侵害學生受教權
我國國民教育之內容由教育主管機關訂定,教學用書由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經嚴謹程序審查。《教師法》及《教育基本法》保障教師的專業自主權,教師應負積極維護學生受教權之義務。2017年的研究顯示,近九成的學生認為「學校有必要實施同志教育」,超過八成的學生認為「同志教育應儘早實施」。此公投案意圖禁止部分教育內容;我們認為,若以公投禁止同志教育,教師將無法回應教學現場學生的實際需求,學生的學習權益將受到嚴重損害。
此公投案之聽證會鑑定人台大教授劉靜怡指出,此公投案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第11條講學自由、學生言論自由、自主接收資訊的自由,無法通過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審查,有高度的違憲疑慮。
我們呼籲關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者不要連署此提案,並且向身邊的人說明該提案可能重挫台灣多年來 在性別平等教育之努力,讓我們的下一代陷入不利處境。依現行公投法,我國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即具行使公民投票權力,有效同意票數需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數25%以上,才能通過。若此公投提案經過第二階段連署門檻,投票時也請投下「不同意」,用我們的選票守護台灣下一代的未來。
*瞭解性別平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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