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諮詢熱線副秘書長 彭治鏐
五位國際兒童人權專家在這週,針對台灣政府執行《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的狀況進行審查,並於今日提出了〈結論性意見〉。
在〈結論性意見〉中,針對LGBTI兒少,五位審查專家在關於CRC的禁止歧視原則,看見台灣政府雖有一些保護LGBTI兒少不受歧視的法規,「然而,委員會擔憂,缺乏執行這些政策和方案是否有效之資訊,以及如何解決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之阻力」;專家進而要求政府「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全面落實禁止歧視兒少的各項法律規定。」。再者,面對國內LGBTI兒少在官方政策上被忽略與排除,專家更建議台灣政府在針對關於兒少的數據蒐集中,應在相關與適當的情況下,了解LGBTI兒少的狀況。
面對LGBT兒少的性健康權利、心理健康與自殺狀況,專家要求台灣政府要改善國內目前的兒少性健康政策落實狀況,確實透過積極措施與反歧視、包涵兒少多元身分、納入兒少主體意見,保障LGBTI兒少的性健康權利;並要求政府在兒少的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相關數據上,細緻納入年齡、性別、LGBTI等項目的分類統計。
面對LGBTI兒少被官方政策統計漠視、性健康、心理健康、自殺防治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受重視、甚至被國內的反同團體阻撓;本會要請台灣政府真真切切地看見五位專家在〈結論性意見〉中,反覆提及政府應積極改善國內社會文化對兒少、特別是像LGBTI等弱勢兒少的偏見與壓迫,看見「兒少為權利的主體」、而非僅是「受保護的客體」,積極透過國家資源的投入,改善國內社會對LGBTI兒少的態度。更重視的是,政府應教育父母與家庭積極了解CRC的四大精神:禁止歧視、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生命生存與發展權、兒少表意權,讓父母與家庭成員能夠學習如何讓LGBTI兒少得以安全、健康、免於歧視的長大成人!
編按:記者會現場,來自反方的團體,除了現場公開發表歧視性語言,也舉著LGBT滾出台灣、不當性平殘害兒童等標語
照片來自 Chih-Liu Peng / Yenchen Lee
製圖 Aki YJ 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