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6【發言稿】同志醫療權益當然不完整

本文投書於2013/09/26蘋果日報及時論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30926/265002

【蘋果日報即時論壇】同志醫療權益當然不完整

2013年09月26日

作者:徐志雲(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

陳建宇博士於9月25日發表於蘋果即時論壇的「同志醫療權益未曾被剝奪」一文,僅僅援引醫療法即武斷表示「同志與其伴侶之醫療權益,過去不曾、未來也不會遭受任何不公平之對待」,無視配套法律的不足、也忽略了現實社會文化的影響,恐讓醫學倫理陷落在象牙塔中的討論。

雖然關係人依法可代理病人簽署醫療之法律文件,但在台灣現今法律及文化中,配偶、親屬仍優先於關係人,同志伴侶缺乏法律承認的婚姻關係,即使可能是最了解病人意願的人,在眾多家屬之前仍然沒有發言的空間,就算醫療人員對於同志相當友善,但在這個醫療糾紛眾多的年代,也會礙於這個「關係人」妾身不明而難以協助。

探視權在真實醫療場景中亦然,加護病房為了感控所需,必須限制探視時間、且人員不宜過多,若同志伴侶不受病人親屬承認,而病人又無法表達意願,伴侶極難有獨立身分進入探視,筆者曾認識相當友善的加護病房護理師想要幫助病人與同性伴侶團聚,但只能趁探視時間外放行,人性化的美意卻必須違反制度、甚至加重工作負擔,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醫療兩難。

陳建宇博士個人將「爭取同志醫療權益」與「維護醫界尊嚴」視為對立面,不僅激化衝突,也無助於改善醫療困境。事實上,筆者從未聽過醫療人員認為爭取同志醫療權益是對醫界的汙衊,反而有許多「真正」尊重同志、了解多元的醫療人員,希望社會與法律層面能讓醫界有更多空間來維護病人權益,不用在辛勞的工作環境中還要花時間來對抗體制。

而這除了整體社會還需要提升多元性別教育之外,配套法律也是重要的一環。近年民間團體推行之同性婚姻、多元成家草案,有助於補強現行法律層面之不足,讓同志伴侶在醫療上的權益師出有名,也讓第一線的醫療人員能夠順理成章地落實人性化醫療,免於醫療糾紛的為難,成為更有尊嚴的助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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