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愛滋學生爭取就學權記者會 同志團體發言稿 2016/4/29
一個判決,倒退30年
發言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
經過30年,愛滋在醫藥進步的現在,已被視為慢性疾病,但許多人仍停留在昔日,以落伍的愛滋知識和錯誤的刻板印象理解愛滋、處理和愛滋相關的事務。本案感染者的遭遇,讓我們看見了培育國防領袖人才的國防大學、職司公部門行政訴訟的行政法院,卻對愛滋知識極度貧乏,對感染者的人權處境毫無理解!
一、國防大學歧視愛滋學生 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本案從國防大學校方洩漏當事人感染者身份的隱私侵害開始,到後來,將還在校的當事人孤立、隔離,最後再利用各種手段逼退,一連串對感染者的侵權、排擠,非常具體且明顯地違反感染者條例現行法律,嚴重傷害感染者就學權益。
「和感染者一起生活、上課,共用碗筷、一起游泳、衣服同洗、共喝飲料,都不會傳染愛滋」--這是愛滋教育最基本的常識,但是國防大學卻一心一意、步步進逼要將感染者學生趕出學校,其作法反映出國防大學校方對愛滋基本知識的無知,甚至在權促會介入協調及當事人醫生出面說明無傳染之虞的醫學知識後,仍一意孤行、毫無反省,國防大學歧視感染者學生的惡劣行徑,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二、行政法院判決重挫感染者人權 令人失望與震驚!
感染者權益的保障徒有法條宣示是不夠的,健全的申訴管道與申訴制度,以及,主管單位貫徹感染者權益保障精神的監督與裁處,才是具體實踐的重要關鍵。而今行政法院將負責裁處侵權的衛福部判決敗訴,等於打了感染者權益保障法律一個大巴掌,此判決阻絕了感染者權益保障的實踐,對申訴制度和侵權裁處制度將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對於行政法院此次的判決,令人感到失望與震驚。
三、愛滋人權不保 防疫難有成效
國際愛滋會議和世界各重要民間愛滋機構,多年來常強調並呼籲:保障愛滋人權,消除對感染者歧視,才能有效進行愛滋防疫。反觀台灣現況,依然存在歧視性的罪罰條文(蓄意傳染罪),職場常因體檢衍生的就業歧視申訴困難,醫療現場不時傳出感染者遭醫療人球對待的就醫歧視,還有充滿隔離思維的愛滋政策和行政措施,以及社會上不時發生對感染者的道德譴責,都讓感染者處境依然艱辛。
保障愛滋人權與消除對感染者歧視,不應停留在口號,而是必須透過愛滋教育讓感染者真實處境被看見,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更應將改善愛滋人權視為重要政策,對權益申訴制度提供更充分的人力與資源。
今年,正好是劇場鬼才導演田啟元過世20周年。他是台灣第一位因為感染愛滋而被學校拒絕的學生。1987年田啟元面對的歧視遭遇,過了30年還在上演。2016年,HIV病毒已經難以殺死人,但是,許多感染者的尊嚴與生活品質依然遭到歧視與偏見謀殺。